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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方案

2023年05月19日 07:49:49来源:兴仁市人社局 作者: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和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依托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州人社函〔2023〕45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46名,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实施好人才引进工作,成立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引进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职位

  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46名,详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3年4月14日至28日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s://rc.guizhou.gov.cn/)投简历报名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符合我州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需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2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详见《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求表》(附件1);

  5.在兴仁市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符合《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需求表》(附件1)的相关要求;

  8.具备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至2023年4月22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在测试准考证领取前完成。

  (一)复审时间

  2023年5月30日8:30—11:30,14:30—17:00。

  (二)复审地点

  兴仁市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三)复审对象

  2023年4月14日至28日进行网上投简历报名且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详见《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附件2)。

  (四)复审提供材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等报名所需证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审核合格需提供1寸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

  在引进工作中,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要求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六、测试

  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卫健系统职位为医学知识结构化面试、其余职位为综合知识结构化面试。面试试卷制作由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一)面试时间:2023年5月31日09:00

  (二)面试准考证发放: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23年5月30日08:30—11:30,14:30—17:00,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2.准考证发放地点: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算。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行测试,测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若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加试一次,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兴仁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合格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兴仁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xr.gov.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聘用。引进人员在兴仁市最低服务期限必须满5年(含试用期)。

  十、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各项工作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

  (一)应聘人员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信息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xr.gov.cn)公告,因考生未阅读本公告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方案》由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若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市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附件1: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需求表.xlsx

    附件2: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2023.5.15).xlsx

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来源:兴仁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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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方案

兴仁市人社局 | 2023年05月19日 07:49:49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和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依托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州人社函〔2023〕45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46名,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实施好人才引进工作,成立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引进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职位

  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46名,详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3年4月14日至28日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s://rc.guizhou.gov.cn/)投简历报名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符合我州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需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2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详见《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求表》(附件1);

  5.在兴仁市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符合《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需求表》(附件1)的相关要求;

  8.具备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至2023年4月22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在测试准考证领取前完成。

  (一)复审时间

  2023年5月30日8:30—11:30,14:30—17:00。

  (二)复审地点

  兴仁市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三)复审对象

  2023年4月14日至28日进行网上投简历报名且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详见《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附件2)。

  (四)复审提供材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等报名所需证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审核合格需提供1寸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

  在引进工作中,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要求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六、测试

  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卫健系统职位为医学知识结构化面试、其余职位为综合知识结构化面试。面试试卷制作由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一)面试时间:2023年5月31日09:00

  (二)面试准考证发放: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23年5月30日08:30—11:30,14:30—17:00,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2.准考证发放地点: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算。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行测试,测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若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加试一次,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兴仁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合格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兴仁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xr.gov.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聘用。引进人员在兴仁市最低服务期限必须满5年(含试用期)。

  十、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各项工作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

  (一)应聘人员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信息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xr.gov.cn)公告,因考生未阅读本公告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方案》由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若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市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附件1: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需求表.xlsx

    附件2: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2023.5.15).xlsx

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来源:兴仁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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