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4550万元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今年初以来,黔西南州获得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4550万元,支持兴义市敬南镇吴家坪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义龙新区木陇街道大蚌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光伏发电项目等65个项目发展,每村70万元,通过产业带村、项目兴村、资金扶村等形式,带动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黔西南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突破口,以农民增收为核心,推动65个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高质量发展,探索构建“一业为主、多业融合、共生发展”的现代乡村集体经济建设示范试点样板,把乡村产业项目建设一批、成功一批、竣工一批、验收一批、投用一批、见效一批,大力发展现代乡村产业,不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稳定增收,让村集体经济跑出发展加速度,让农民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助力乡村振兴。
黔西南州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安排项目和资金时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求,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资金需求,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积极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着力推动产业发展壮大,强化产业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利益联接,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吴古昌)
责编:王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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