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了有效打击和威慑犯罪,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10月28日上午11时许,兴义市人民法院在兴义市顶效镇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在兴义市和顶效开发区社会影响较大的被告人黄泽芳、赵福元、何世刚、杜良英、张照辉等五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据了解,五被告人均系兴义市顶效镇居民,黄泽芳、赵福元、何世刚、杜良英四被告人因开办的联众货运有限公司参与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运输顶效开发区兴恒货场电煤公开招标未中标一事,共谋并与被告人张照辉商量后于2011年3月21日10时许组织车辆将兴恒货场大门封堵,不让中标公司将电煤运出,意图通过此行为向兴义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施加压力,同意联众公司运输电煤。后顶效镇政府和顶效公安分局进行制止,黄泽芳等人直至2011年3月26日才将封堵货场的车辆撤离。撤离后,又唆使张照辉组织村民继续封堵货场。张照辉等人于2011年3月27日8时许用石头封堵兴恒货场大门,后在公安机关干预下,张照辉等人于2011年3月31日撤离。经鉴定,被告人黄泽芳、赵福元、何世刚、杜良英组织人员开车和唆使他人用石头封堵大门共10天,造成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经济损失达241500元。根据上述事实及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兴义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泽芳、赵福元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对被告人何仕刚、杜良英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对被告人张照辉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公判大会上,兴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顶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蒋蜀安作了重要讲话。蒋蜀安首先对兴义市和顶效开发区目前面临的不容乐观的治安形势进行了分析,并代表兴义市市委、市人民政府、顶效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要求全市政法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有恶必除,除恶务尽。蒋蜀安说,这次公判大会是公开惩罚犯罪、震慑犯罪、扩大教育面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兴义市和顶效经济开发区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兴义市和顶效经济开发区开展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充分体现了兴义市委、市政府、顶效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和人民法院坚决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力度和决心。
数千群众自发参加了宣判大会,大会秩序井然,庄重威严,有效地起到了震慑犯罪和教育群众的作用。
兴义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王克华、兴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顶效镇党委书记何兰云、兴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慰、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诗豪、兴义市司法局局长邹灿、兴义市顶效镇政法委书记邓阳川出席宣判大会。(周祥红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