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确保各项民生政策真正落实到位,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5月,兴义市设立26个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监管全市26个乡镇(街道),特派组组长由纪工委书记或监察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担任,特派员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人员和其他人员兼任。目前,此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规范设置,保障到位。按照《兴义市关于设立乡(镇、街道)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的实施方案》,在全市26个乡镇(街道)分别成立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每个特派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特派员保证3-4名,1名为乡(镇、街道)纪委专职副书记或监察室主任、1名为乡(镇、街道)财政分局局长、1名为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确保每个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成员5-6名。目前已任命特派组组长9名,副组长28名。
建章立制,管理到位。本着“科学、合理、便宜操作”原则,出台了《民生项目特派组工作职责》、《民生项目特派组工作制度》、《涉农资金公开、备案、督查、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等14个工作规定和制度,确保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各项工作的规范运行。统一制定工作流程图、统一规范民生项目备案表、信访登记台账和工作日志等。
家喻户晓,宣传到位。在兴义报、兴义党风廉政网开辟“民生项目监督工作”宣传专栏,围绕宣传重点集中开展宣传;兴义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蒋蜀安在兴义广播电视台做一期“纪委书记谈民生项目监督”访谈节目,访谈节目与广播电台同步播出;各乡镇(街道)通过召开群众会、“赶集天”集中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民生项目监督宣传。截止目前,全市已开展“赶集天”宣传50余场次,召开群众宣传会300余场次,开展培训30余场次,制作公示牌1900余块、宣传牌1500余块、宣传栏120余个,编排民生项目文艺节目到村组演出10余场次,利用广播宣传民生项目监督政策10余次,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7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