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纠正财经违法违纪行为,兴义市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 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与兴义市审计局联合对全市纳入预算管理和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落到实处。
此次督导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完善三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阶段:由各单位、乡镇(街道办)按照《兴义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重点检查阶段: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预算收入管理情况 、预算支出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财政票据管理情况和小金库”设立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整改完善阶段:各单位、乡镇(街道办)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
通过督导检查,责令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依纪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力求纠正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符合中央和省的要求。(兴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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