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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土地补偿款父子反目对簿公堂 法官调解续亲情

亮点黔西南讯10月14日,笔者从兴义市人民法院外宣办获悉,兴义市陈姓父子为争土地补偿款反目成仇,父亲将养子告上法庭,后经法官调解又和好如初。

家住黔西南州兴义市丰都街道办事处72岁的陈老汉和46岁的陈某系养父子关系,原先父子俩关系和睦。2013年3月,当地政府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征用了陈家部分承包土地,因被征用的土地系陈家父子共同承包,儿子陈某却将5万余元承包地补偿款全部收入自己囊中。为此,父子反目成仇,经常发生吵闹,陈老汉认为儿子陈某占用补偿款是不孝。陈某对养父陈老汉也不满,认为陈老汉不讲理是偏心其他姊妹,双方形同陌路。

纠纷发生后,当地村组干部曾多次调解未果,陈老汉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儿子陈某告上法庭。要求养子陈某支付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50000元。

兴义市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父子关系,原本关系较亲,仅仅因为土地补偿款归属问题产生纠纷,导致关系十分紧张,认为还有调解的可能。于是,承办法官先后两次深入案发地走访,到当地村委会、土管、财政等部门调查取证,向村民了解案件发生的原因,掌握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庭审时,主审法官从案情实际、案件引发纠纷的原因及争议焦点出发,寻找本案的平衡点,以“情”调解,以“情”贯彻整个案件审理之中。通过法官深入释法析理,以案说法,陈老汉父子双方很快就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也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向父亲道了歉,得到了陈老汉的谅解。陈老汉也承认自己对养子陈某有时也过于苛刻。
亲情下,法官通过背靠背的调解,父子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本不该发生的家庭纠纷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陈某一次性支付原告陈老汉26000元。当庭兑现现场,陈老汉父子紧紧握住办案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表示今后一定和睦相处,共同致富。 (漆启玉 吴召锋 杨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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