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现场
亮点黔西南讯 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学校学生人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11月5日兴义市向阳路中心幼儿园组织全园教职工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该园园长阐明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席与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远坤在《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同时对《条例》精神作出详细的解读,使老师明白事故处理的原则,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制社会依法办园,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对幼儿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对幼儿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幼儿园幼儿伤害事故处理的相应责任,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和保护工作。
最后,该园园长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希望老师们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严密防范,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深、抓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护幼儿、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刘芳芳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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