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11月10日下午,兴义市红星路小学组织召开全校会议,传达贯彻了《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学习活动中,柯玉明校长对《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作出详细的解读。并要求各年级各班要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将《条例》内容传达至每位同学及学生家长。
会上,他还强调,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的职责,教师、学生以及社会各方面也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只有各方面都依照《条例》认真履行好职责和责任,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孙黎明 潘金华 报道)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