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任免一批国家工作人员,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省人民政府决定:
张万明挂职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1年。
刘兴德任贵州中医药大学校长;
刘建国任遵义医科大学校长。
潘建春任贵州省教育厅巡视员,不再担任贵州省教育厅督学职务。
朱平正式任贵州省审计厅副厅长,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起计算;
谢俊正式任贵州省审计厅总审计师,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起计算;
邓朝勇任贵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胜天挂职任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挂职时间1年;
罗永祥任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滕红、崔瑾任贵州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田维毅任贵州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春鸣、王子正、余昌胤、蔡善君任遵义医科大学副校长;
余昌胤任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院长;
熊世桓任贵州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应勇任贵州商学院副院长;
文大强任贵州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兴毅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蒙洪敏任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巡视员。
杨洪俊不再担任贵州省林业局巡视员职务。
管立不再担任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绍川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包林不再担任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徐荣不再担任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职务;
童兆俞不再担任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职务;
张劲不再担任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副巡视员职务;
李鹤群不再担任贵州省统计局副巡视员职务;
解彬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
邹亚平不再担任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贵州省交通警察总队)副巡视员职务。
刘兴德、滕红、崔瑾在原贵阳中医学院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刘建国、李春鸣、王子正、余昌胤、蔡善君在原遵义医学院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余昌胤在原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