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以来,兴义市已将符合条件的335户900人易地搬迁的农村低保对象转为城市低保对象。
兴义本市“农转城”的96户261人,共发放低保金103.04万元。外县搬迁“农转城”的239户639人,其中睛隆县搬入城低保对象174户461人,共发放城低保金171.77万元;普安县搬入城低保对象51户142人,共发放城低保金37.21万元;望谟县搬入城低保对象14户36人,共发放城低保金17.53万元。实施搬迁对象农村低保转城市低保,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低保保障水平。
审查核实城低保对象程序极为便捷,本市搬迁的农低保对象由市民政局直接转入城低保,外县迁入的由迁出地民政局审核签字认定后,直接将其转入我市城低保对象,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每月15日前发放城低保金,确保了贫困群众生活有保障,有效解决了搬迁贫困群众“留得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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