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拍蝇"进行时 | 兴义市2名村组干部被立案审查
日前,兴义市纪委对2起村组干部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1.兴义市白碗窑镇戈多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案。2004年,陈某某在为白碗窑镇戈多村鲁底组群众办理宅基地手续时,收受左某某价值150元的烟酒;2011年,陈某某在发放戈多村簸米甲组危房改造补助款过程中,收受危房改造户刘某某“感谢费”2000元。2019年4月,陈某某被立案审查。
2.兴义市桔山街道双朝社区双兴组组长赵某某案。2018年5月,赵某某在收到桔山街道双朝社区双兴组群众上交的20000元砂石款后,未及时将上交资金存入集体账户,截留资金时间长达七个月。2019年4月,赵某某被立案审查。(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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