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敲诈勒索案提起公诉,50余名群众、大法治黔西南等有关新闻媒体记者到场观摩庭审。该案的办理有效维护了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案情回顾
贵州某房地产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桔山街道办事处某村组的土地使用权,被征用土地的村民均取得土地补偿款。但工程将要开工时,当地村民蒋某某、周某某等人以承接该公司土石方开挖工程强行索要工程提成费,并威胁不答应便不能开工,并带领村民进行堵工,导致该公司不能正常开工。为了顺利开工,该公司与6被告人签订了虚假的《土石方开挖协议》,以工程款的名义支付该组村民89万,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提起公诉并出庭支持公诉,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犯罪分子。
检察官提醒
本案6名被告人采用威胁、围堵工地的方式,强行索要工程提成费,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受到法律惩处。检察官温馨提示: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绝不要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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