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苍蝇”·护民生 | 兴义5名基层干部被处理
基层“拍蝇”进行时:
兴义5名基层干部被处理
日前,兴义市共有5名基层干部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疏忽等问题被处理。
1.兴义市七舍镇糯泥村社保员谢某礼案
谢某礼作为七舍镇糯泥村社保员、大凹子组包保干部,未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导致包保辖区群众石某某2月1日违规聚集大量群众操办酒席,给疫情防控带来安全隐患和不良影响。2020年2月,谢某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兴义市乌沙镇磨舍村社保员温某敏案
温某敏作为乌沙镇磨舍村社保员,在将群众医疗保险信息录入系统工作中,因工作疏忽,未将村民许某某信息录入医疗保险系统,致使2019年9月许某某生病住院不能正常报销医疗费用。2020年3月,温某敏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3.兴义市乌沙镇大兴寨村社保员陆某吉案
2019年12月,乌沙镇大兴寨村查穴组发生荒山起火,查穴组片区负责人陆某吉在起火当天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并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未安排人员及时灭火,也未跟踪了解火情变化,给灭火工作带来被动,造成集体经济损失。2020年3月,陆某吉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4.兴义市泥凼镇梨树村委会主任、梨树村养牛合作社法人代表张某国案
2019年4月,泥凼镇梨树村养牛合作社成员将合作社的1头死牛以该村买有养牛保险的贫困户罗某某的名义进行申报理赔,骗取保险8000元。张某国作为村委会主任、合作社法人代表,没有及时进行制止,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张某国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5.兴义市洛万乡洛万社区治保主任李某文案
2020年2月,李某文在洛万乡发若组疫情防控宣传服务点值守时,未对到河边聚集钓鱼的田某某等6位村民进行有效劝返,也未将该情况及时向驻村干部等报告,导致7名群众(包括库湾值班人员韦某某)违规聚集捞鱼、喝酒,其中1人因发生意外死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李某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兴义市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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