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完成2020年度低保提标核查工作
截至目前,兴义市2020年度低保核查工作结束,各乡镇(街道)纳入低保对象完成了审批,并按新标准发放了低保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一、提高低保标准。
市人民政府制定了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明确了核查的要求和基本原则、核查范围和认定条件、方法步骤及要求,统一制发了城乡低保工作表册等相关资料。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搞好培训,确保核查工作质量。明确从2020年元月1日起,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650元∕月提高到675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140元∕年提高到4332元∕年。
二、严格程序、开展核查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制定了低保核查方案,对任务进行了分解。通过入户核查,将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按照农村低保“三环节十步骤”(三环节:申请核评、审核、审批;十步骤: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议、一榜公示、乡镇低保工作经办机构审查、乡镇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批准)和城市低保工作操作规程的要求,切实抓好各关键环节工作,确保一个环节不少,一个程序不漏,公正、公开、公平地确定保障对象和保障待遇,确保了我市低保对象“进”“出”有序,补助水平“升”“降”自如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及时兑现保障金。
截至目前,全市纳入农村低保8063户17692人,发放低保金5470206元;纳入城市低保1341户2908人,发放低保金1327948元;并补发原保对象1-5月差额,农村低保补发5600户11731人,补发低保金1988571元。城市低保补发1020户2023人,补发低保金315463元。
(兴义市民政局)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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