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7月7日,兴义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7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钢、文筑邑、任登华、晋永坤、金保明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兰有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启明,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相关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兴义市“市树”“市花”的议案》,决定命名黄葛树(大叶榕)为兴义市“市树”、三角梅为兴义市“市花”。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积极做好兴义市“市树”“市花”的宣传推广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广泛运用“市树”“市花”绿化美化城乡环境,让“市树”“市花”成为我市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和靓丽名片,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协调发展。
来源:兴义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段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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