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起,州、市交警将严查酒驾醉驾、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
为加大对酒驾醉驾、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治理力度,扭转当前摩托车、电动车事故致死、致伤率高,酒驾醉驾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全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黔西南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从7月23日起,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兴义市公安局大队将联合在兴义市辖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酒驾醉驾、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综合治理工作。
一、整治时间
从2021年7月23日起至10月23日
二、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驾乘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三轮电动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超员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三、 “首违告知”原则
在整治行动中,民警现场查获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首次轻微交通违法的,给予当事人警告、现场宣传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并对违法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再次被查获交通违法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
四、宣传教育及警示曝光
公安机关将邀请新闻媒体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示曝光,形成社会参与,群众关注,震慑违法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创文明交通环境,共享平安和谐交通。
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
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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