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2.84万名农村困难群众喜领提标低保金
4月下旬以来,兴义市陆续发放2023年4月份农村提标低保金643.92万元,吴天青、胡国金等2.84万名农村困难群众喜领提标低保金,人均226.48元,稳定增加农村困难群众家庭收入,有效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兜牢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今年3月上旬以来,兴义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城乡统筹、权责清晰、扩围增效”的原则,根据《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口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社会救助总目标,拓宽入户核查范围,采用省级开发多彩宝手机APP,着力开展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漏的核查工作,做到人口信息100%准确,认真填写《贵州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状况入户调查表》《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审批表》等相关表册,坚持按户施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保”提出低保申请,申请家庭符合条件的,不得将个别家庭成员纳入低保范围,坚决防止“户内漏保”,切实做到精准认真、准确评估,确保低保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兴义市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社会救助工作,遵循“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方略,把城乡困难群众纳入“困有所助”民生工程,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调查走访核查,做到“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责任”四到位,对经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保标准且不符合低保渐退政策或超过救助渐退期的低保对象,按照动态管理要求退出低保范围,对农村困难群众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符合低保标准政策的,通过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纳入低保保障对象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全面杜绝“漏保、错保”现象的发生。
(吴古昌)
责编:王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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