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天然气气价调整
居民生活用气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联动调整居民用气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3]367号)规定,结合中石油与供气企业签订 2023-2024 年天然气购销合同内容,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规定,决定调整我市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后的居民用气价格
经测算
将兴义市居民用气价格
上调 0.13 元/立方米
即第一档价格调整为 3.12 元/立方米
第二档价格调整为3.70 元/立方米
第三档价格调整为4.56 元/立方米
执行时间
本联动周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非居民用气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3]364号)规定,结合中石油与供气企业签订 2023-2024 年天然气购销合同内容,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规定,决定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
将兴义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用气价格(最高指导价)
由4.80 元/立方米
下调为 4.29 元/立方米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福利机构用气价格执行
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第二档算术平均水平
执行时间
本联动周期执行时间为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针对非居用户4月1日-6月7日期间
已经购气的用户
将按程序向用户进行退补
来源:兴义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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