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70余名年轻领导干部旁听宣判“敲警钟”
“砰!”重重的一记法槌敲击声在审判大厅清脆地回响。
“被告人刘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个月,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8月11日上午,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清水河经济开发区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刘某职务犯罪案。兴义市70余名年轻领导干部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课。
此刻,站在被告席上的刘某,神情黯然。其30岁便担任乡镇“一把手”,是当时兴义市最年轻的正科级领导干部,然而他却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
“法槌落下的声音,直到现在都还在我耳边回响,这警醒我面对诱惑一定要保持如临深渊、如坐针毡的心态,保持高度的警醒警觉,自觉在履职尽责中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走出法庭,兴义市纪委监委“90后”乡镇纪委书记李官霓深受感触。
组织参加旁听庭审是兴义市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强化年轻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的一项具体措施。目的是引导年轻领导干部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教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为其注入“清醒剂”,增强廉洁守纪守法自觉。
除了把警示教育课堂放在庭审一线,为年轻领导干部定制上述“现场教材”外,兴义市纪委监委还从内容、形式、对象、方法等方面,分层分类制定“书面教材”“心理教材”“文化教材”,着力提升警示教育实效。
“针对新入职、新提拔、新调整的年轻干部,我们为其‘量身打造’了一套‘心理教材’,即一场‘走心’的廉政任前谈心谈话,借此让处于职业新阶段的年轻领导干部在内心深处埋下廉洁的种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市纪委监委还汇编一批“书面教材”、打造一批“文化教材”,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典型案例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剖析+忏悔录”,引导年轻领导干部以案为鉴、警醒反思;多点发力打造“市级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威舍红军村党性体检基地+乡镇特色廉洁文化街景”的立体式廉洁文化矩阵,让年轻领导干部在廉洁文化的浸润中厚植廉洁基因。
来源: 清廉兴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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