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某溶可能存在收受他人财物的问题,必须尽快核实。”2018年7月,义龙新区纪工委在执纪审查中发现义龙新区新桥镇财政分局工作员蒲某溶的问题线索,随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调查中发现,蒲某溶在抽调到义龙新区财政局工作期间,主要负责“一事一议”项目申报审批、物资采购、项目验收以及资金拨付等工作。
经过调查核实,蒲某溶收受他人财物的事实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蒲某溶收受他人财物,是从2016年验收食用菌种植项目时开始的。当时,项目主送来2000元“项目验收费”,蒲某溶见其他验收人员都收下了,也没多想就收下了。
贪欲之口一开,有了第一次便会有第二次、第三次。2017年春节前的一天,蒲溶溶在家中收受了“一事一议”勾背式垃圾箱供应商杨某的红包6万元,之后他又在家中收受了砂石运输老板黄某某送予的1万元现金......
被贪欲蒙蔽了双眼的蒲某溶,虽然不时惶恐不安,但对管理服务对象送来的礼品礼金仍然来者不拒。除现金外,他收受的礼品还包括一件1988习酒、两条硬中华香烟等等。
“他们主要是感谢我在项目招投标、拨付资金等方面给予的帮助,希望和我进一步搞好关系,以便今后得到关照。”面对调查人员的调查,蒲某溶如实交代其违纪违法问题,主动上交了违纪违法所得。
经查,2016年至2018年,蒲某溶抽调到义龙新区财政局负责农业股、基财股和农业综合开发股工作期间,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共计7.795万元。
2018年12月,蒲某溶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工资待遇由科员级降为办事员级,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我走上这条歪路,最根本的原因是放松了廉洁自律这根弦,放松了自我约束,法纪观念较为淡薄,被人情关系迷惑了,同时,侥幸心理让自己一错再错,我感到十分内疚和悔恨......”蒲某溶在悔过书中如此写道。
(义龙新区纪工委)
敲警钟
借调(抽调)人员是在日常纪律教育中容易被忽视的一个群体。从蒲某溶案看,一方面,蒲某溶身为公职人员,但在借用期间没有摆正自己的心态和位置,没有坚守理想信念和廉洁防线,对管理服务对象送来的礼品礼金来者不拒,从而走上了利用手中“微权力”谋取私利的不归路。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一些单位对借调人员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加之没有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导致借调人员纪法观念淡薄,敬畏心理缺失,未能严于律己,为借调人员以权谋私提供了可乘之机。
因此,对于借调人员而言,要自觉加强法纪法规学习,自觉强化廉洁修养、自我约束,不断增强自身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对于借调单位而言,要强化对借调人员的管理责任,加强对借调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既要完善借调相关制度,又要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堵塞管理漏洞。(来源:廉洁黔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