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喝酒后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黔西南高速交警依法查获
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黔西南州公安交管局和大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2020年4月13日至7月21日,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对驾驶人胡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一种宣传语,更是一种责任。2020年5月5日晚,黔西南州公安交管局高速大队义龙联勤片区在纳兴高速雨樟收费站外开展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20时52分许,发现一白色大众轿车缓缓地从雨樟方向驶过来打算进入收费站,行驶轨迹十分可疑,于是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接受检查。在使检查过程中,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民警通过酒精快速筛查仪显示其饮酒了,询问胡某某是否饮酒,何某某支支吾吾说“只喝了一瓶啤酒”。民警迅速拿出呼气式酒精对其进行检测,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胡某某酒精含量104mg/100mg,属于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胡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带到黔西南州人民医院进行强制抽血。
贵EH1328号车驾驶人胡某某呼气式酒驾检测结果104mg/100ml
经了解,胡某某下午在岳父家和老表两个人喝了一瓶啤酒,然后晚上吃饭的时候又和小姨妹家公公喝了一点药酒。因为胡某某家住万屯要开车回去,所以只喝了半杯,没有想到进站的时候就被查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黔西南高速交警温馨提示: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请规范驾驶,文明上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周康友)
责编:蔡荣涛 卢生龙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