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了繁荣市场经济,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15日,贞丰县者相镇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管理,并签订如下保证:
一、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
二、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到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进货。
三、绝不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四、在限定的地点专柜、专人经营、绝不走街串巷流动销售。
五、销售摊位远离火源、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场及易燃易爆场所等。
六、货物存储量不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的数量,摊位前按规定摆放消防器材(水桶、灭火器、盖布)。
七、绝不在销售点抽烟和摊位前燃放烟花爆竹。
八、服从安监、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的统一管理。
九、不能无证经营烟花爆竹。
(张 武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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