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启动慈善助学:50名,每人资助2000-5000元
亮点黔西南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精神,加大慈善救助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中的补充作用,帮助贫困大学生进入高等院校学习深造,经县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贞丰县决定实施2012年度慈善助学项目,为实施好今年的慈善助学。
要求如下:
一、慈善助学对象及助学条件
(1) 慈善助学对象:凡参加2012年度全国高考,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以上(白层镇、鲁容乡、鲁贡镇、沙坪乡等四个乡镇及特殊群体中的孤儿、残疾生的统招生,高考成绩可放宽到三本线),被国家高等院校正式录取,贞丰县常住户口,品学兼优,且符合资助条件的统招生,
(2) 慈善助学条件 申请慈善助学的统招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乡低保对象的家庭子女;
2.因家庭遭遇突发事件或家庭主要成员身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子女;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或孤儿、残疾生;
4.父母是双下岗职工,家庭经济收入在低保线边缘的困难家庭子女;
5.父母一方是优抚对象家庭经济较困难的家庭子女。。
二、慈善助学申报程序
1、申请助学的上级大学生需提供助学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免冠两寸照片二张。
2、凡符合上述慈善助学条件的统招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即可向所在乡镇社会事务办领取《贞丰县慈善助学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表》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
3、申报人应及时将《申报表》报送所在村 (居)委会、社区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慈善总会办公室。
4、县慈善总会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要认真进行审查,必要时深入申请人家中进行抽查核实,根据抽查核实结果,提出助学对象的建议名单和助学补助标准,提交县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助学对象和补助标准,并在贞丰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栏或在贞丰县电视台公示五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慈善总会办公室通知受助者领取慈善助学金。
5、申报慈善助学金时间截止于8月15日。
三、慈善助学方式、名额、资助标准
本年度慈善助学方式实行一次性资助;资助名额50名;根据申请资助对象的家庭困难程度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5000元。
已接受政府或其他组织、企业、个人资助的,不得享受慈善助学待遇。
四、慈善助学金的发放办法
受助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原件于入学前到县慈善总会办理有关手续,并领取助学金。
五、联系方式
贞丰县慈善总会办公室电话:0859-6617875 (邓演达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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