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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纪委监察局“四项机制”强化作风督查常态化

2013年06月28日 08:13:16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王元生

    亮点黔西南讯 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促进干部廉洁自律,近日,黔西南州贞丰县纪委监察局落实四项机制,强化作风督查常态化,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成立督查队伍。从县委政府督查室、公安局、教育局、电视台等单位抽人专门成立5个机关作风督查组,从今年3月起,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黔西南州损害发展环境行为问责实施意见》等机关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二是明确督查方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与走访调查、查阅资料与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1次以上的督促检查,保持工作常态化。

    三是实行月通报制。每月通报一次督查结果。对工作落实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违反规定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公开曝光。

    四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督查结果,视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严格问责,构成违纪的,严格追究党政纪责任。对执行规定不力、屡禁不止的地方和部门,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王元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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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纪委监察局“四项机制”强化作风督查常态化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06月28日 08:13:16 | 王元生

    亮点黔西南讯 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促进干部廉洁自律,近日,黔西南州贞丰县纪委监察局落实四项机制,强化作风督查常态化,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成立督查队伍。从县委政府督查室、公安局、教育局、电视台等单位抽人专门成立5个机关作风督查组,从今年3月起,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黔西南州损害发展环境行为问责实施意见》等机关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二是明确督查方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与走访调查、查阅资料与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1次以上的督促检查,保持工作常态化。

    三是实行月通报制。每月通报一次督查结果。对工作落实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违反规定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公开曝光。

    四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督查结果,视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严格问责,构成违纪的,严格追究党政纪责任。对执行规定不力、屡禁不止的地方和部门,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王元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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