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获得692.575万元生活补助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笔者从黔西南州贞丰县财政局、教育局获悉,贞丰县11464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获得692.575万元生活补助。
据了解,此次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专项补助资金是根据州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州财事[2013]40号文件精神,并按2013年秋季学期学校上报的人数测算,201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692.575万元(其中:小学受助1914名共95.7万元,初中受助9550名共598.875万元)。
此次受助的学生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农村因父母双亡家庭困难;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农村因病致贫家庭,农村因灾返贫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进行资助。
据悉,目前尚未具备寄宿条件学校,住在校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也纳入资助范围。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为小学500元每人,每学期;初中625元每人,每学期。(韦万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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