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图书馆荣获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
亮点黔西南讯 根据文化部日前下发的《关于公布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图书馆名单的通知》,贞丰县图书馆荣获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
黔西南州贞丰县图书馆成立于1979年3月,是贵州省首批设立的县级公共图书馆之一。2009年3月,县图书馆成为首批开通“贵州数字图书馆”的县级公共图书馆。2010年3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贵州省贞丰县支中心建立并向读者开放。2011年3月,实行全免费开放服务。2013年1月,位于珉谷镇新丰路中段南侧的图书馆新馆建成投用。新馆占地1980㎡,建筑面积2724.54㎡, 藏书能力50万册,日均可接待读者300多人次。内设图书文献流通室、报刊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学术报告厅、多媒体阅览室、电子计算机阅览室、过刊资料室、地方文献特藏室等10余个功能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贞丰县图书馆积极参加文化部组织的2013年全国第五次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文体旅广局精心组织,县图书馆以评估工作为契机,努力创新,加强基础业务建设,提高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使县图书馆在馆舍建筑面积、财政拨款、图书年入藏数量、免费开放、书刊文献年外借册次、重点文化工程、读者满意率评价方面达到县级一级图书馆定级要求的必备条件;在设施与设备、经费与人员、文献资源、服务工作、协作协调、管理与表彰、重点文化工程七个方面获得高分,符合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和定级必备条件,由贵州省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专家委员会评定,省文化厅推荐,经文化部审查和公示,确定贞丰县图书馆达到一级图书馆标准,被公布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据悉,在本次公布的上等级公共图书馆名单中,全国共有2230个省、市、县级公共图书馆达到三级以上图书馆标准,其中,859个图书馆荣获“一级图书馆”称号; 640个图书馆荣获“二级图书馆”称号;731个图书馆荣获“三级图书馆”称号。文化部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图书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对上等级图书馆给予奖励,并切实采取措施,帮助未上等级图书馆解决困难和问题,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全面、均衡发展。
(邓国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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