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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仲裁院“三项措施”助推调处工作上台阶

2014年03月13日 16:16:33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罗胜

    亮点黔西南讯 贞丰仲裁院“三项措施”,助推调处工作上台阶。

    自年初以来,黔西南州贞丰县仲裁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为载体,以“三项措施”为抓手,扎实开展案件调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3月13日,共收受案件32件,涉及人数49人,涉及金额140.93万元。其中调解22件,裁决6件,未结案3件,调解率76%。

    强化业务学习,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坚持学习制度。1-2月份,组织全院职工集中学习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和案例研讨共两次,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同时,通过对收受的疑难案例进行分析研讨,提升了我院的办案质量。二是强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法律法规知晓率。截止目前,我院会同就业局开展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升了民工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

    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服务平台。一是对前来咨询的民工进行风险告知。即仲裁请求不当、举证不力、不按时出庭和错误行为等将可能面临的败诉风险告知当事人,正确引导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在实际工作中,我院要求全院职工在接待服务时,要准确提供咨询、援助、受理、调解等“一体化”服务,进一步树立机关良好作风。

    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向“效率”要办案质量。我院要求在收受案件的当日,立即开展案件梳理工作,并明确时间表,力争在45天以内结案,个别特殊案件在30天以内结案,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依法行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院严格按照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案件调处工作,要求全院职工在服务群众时要细心、在解决问题时要公心,不让案件因人为因素受到拖延,也不让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现行法律法规执行走样。(罗胜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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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仲裁院“三项措施”助推调处工作上台阶

亮点黔西南 | 2014年03月13日 16:16:33 | 罗胜

    亮点黔西南讯 贞丰仲裁院“三项措施”,助推调处工作上台阶。

    自年初以来,黔西南州贞丰县仲裁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为载体,以“三项措施”为抓手,扎实开展案件调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3月13日,共收受案件32件,涉及人数49人,涉及金额140.93万元。其中调解22件,裁决6件,未结案3件,调解率76%。

    强化业务学习,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坚持学习制度。1-2月份,组织全院职工集中学习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和案例研讨共两次,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同时,通过对收受的疑难案例进行分析研讨,提升了我院的办案质量。二是强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法律法规知晓率。截止目前,我院会同就业局开展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升了民工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

    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服务平台。一是对前来咨询的民工进行风险告知。即仲裁请求不当、举证不力、不按时出庭和错误行为等将可能面临的败诉风险告知当事人,正确引导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在实际工作中,我院要求全院职工在接待服务时,要准确提供咨询、援助、受理、调解等“一体化”服务,进一步树立机关良好作风。

    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向“效率”要办案质量。我院要求在收受案件的当日,立即开展案件梳理工作,并明确时间表,力争在45天以内结案,个别特殊案件在30天以内结案,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依法行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院严格按照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案件调处工作,要求全院职工在服务群众时要细心、在解决问题时要公心,不让案件因人为因素受到拖延,也不让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现行法律法规执行走样。(罗胜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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