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率先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开启黔西南州环境保险问题破冰之旅
亮点黔西南讯 3月14日,黔西南州贞丰县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推进会在县环境保护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环保局办公室负责人王洁主持,来自该县4家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太平洋保险公司黔西南分公司总经理张顺昌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党委书记刘教贵同志传达了省、州文件精神,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经营、严格监管、风险可控的原则。各参会人员就:保险责任范围、费率及出险理赔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的现场咨询。在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参会人均从理赔金额范围在50万元至4000万元人民币的8档情况中逐一进行了比对,并举例分析理赔事宜,最后都表示将选取适当的理赔档次参与投保。
据了解,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准的保险,强制投保企业包括涉重金属企业及高环境风险企业等。自环保部、保监会2013年1月发布《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来,全国已有近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此项试点工作,贞丰县启动这项工作,开启了黔西南州“环境污染强制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破冰之旅。
目前,保险公司正根据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结果,综合考虑投保企业的守法状况,结合投保企业的行业特点、工艺、规模、所处区域环境敏感性等方面的情况,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投保企业的具体费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陶汝彬 报道)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