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所长受贿被撤职 “退款会”赢民心
3月29日下午,黔西南州贞丰县沙坪乡会议中心里人声鼎沸,笑声朗朗,原来这是贞丰县纪委监察局有关人员到沙坪乡将该乡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龙一收受贿赂被收缴的贿赂款退还17户农户的“退款会”。
经查,贞丰县沙坪乡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龙一在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为农户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和在检查采挖矿产资源(沙石)等工作中,以办证需要请客吃饭、交罚款、收取手续费等为由,采取多种方式收取服务对象贿赂,单笔贿赂从200元到30000元不等,共收取服务对象17户贿赂款75100元,鉴于龙一在纪检监察机关进入调查前,主动退还部分赃款,余款于2013年12月被沙坪乡纪委收缴,在调查谈话期间,龙一主动交代了组织未掌握的一些违纪事实,具有减轻处分情节,该县监察局给予龙一撤销所长职务的行政处分,贿赂款全部退还农户。图为被收取采石费的农户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退款,高兴之情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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