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惩防并举突显作风建设常态化 2名违规办酒席党员干部受处分
亮点黔西南讯 近年来,黔西南州贞丰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转方式、转方式、转作风,以加大纪律宣传、完善制度建设、狠抓监督检查和严格责任追究为抓手,坚持惩防并举,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今年第一季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9个单位37人分别采取下发文件、电视台播出、贞丰廉政网刊载等方式进行实名通报,其中2名违规办酒席的党员干部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加大宣传教育。加强对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会议、报刊、手机、网络媒体等现代先进技术,采取会议讲“廉”、汇编发“廉”、短信送“廉”、网络发“廉”、报刊登“廉”和电视播“廉”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作风建设规定、纪律要求、廉政格言及案例通报等信息,在全县掀起“廉风”促“政风”高潮,不断丰富廉政建设文化,以廉促管,以纪促政,让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在干部中入心入脑,提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
强化制度建设。围绕机关建设、项目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在全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相继协助县委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实行问责的决定》、《贞丰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关于对损害发展软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贞丰县问责预警机制工作办法》、《贞丰县“治庸治懒”暂行办法》及作风常态化督查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探索形成了整治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科学管用、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
狠抓监督检查。县四大班子领导带领有关部门, 围绕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干部作风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县委督查室围绕县上重大决策部署和阶段性工作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对后进乡镇和单位,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围绕作风建设,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整合委局机关、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交警、县电视台和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力量组成督查组,对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常态化督查。
严格责任追究。通过全方位监督检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实名通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3年,对违反作风规定的78名干部进行相应处理和纪律处分,其中,对64名违反作风规定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2名上班打牌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对1名违规办酒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对7名科级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进行了通报并要求作出深刻检查,责令4名公车私用人员个人承担公车私用所产生费用。(王元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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