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得知异地居住人员黄某某在湖南领取退休费,又在贞丰县领取遗属补助金的情况后,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查实,黄某某系贞丰县企业退休遗孀,于1990年10月在湖南省醴陵市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后,又于2000年3月在贞丰县社保局办理遗属补助手续,领取遗属补助金,截止2013年12月,黄某某在贞丰县社保局共领取遗属补助金3.5万余元,属于重复领取社会保障金情况。
经与湖南省醴陵市社会劳动保障局联系,两地社保部门进行了密切协作,向黄某某及其家属做了大量的政策解释工作,其子女于近日主动退回了重复领取的全部遗属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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