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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打架钢管爆头被赔偿5千余元 贞丰法官速审速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2014年06月11日 07:31:15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蒙跃实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贞丰县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快速、高效地审结了一起小学生健康权纠纷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2013年11月21日下午,原告孔某从连环乡学校放学回家,走到巧岩村上坡阳组蒋某家房屋后面时与同组的学生张某相遇。原告孔某和同路的吴某在嬉闹打玩时,不小心打到被告张某,双方产生矛盾。因被告张某年龄小个子矮,打不过原告孔某,于是找来一根钢管,朝原告孔某头部打去,孔某被打伤。张某的父母赶到现场后,将孔某送到贞丰县永丰医院治疗20天。随后,原告法定代理人向贞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请求。

    开庭审理后,法官认定被告张某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原告孔某对纠纷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遂依法判决被告张某的法定代理人杨某(系被告之母)赔偿孔某医疗费、门诊费、护理费、医鉴定费、住院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5426.60元。

    贞丰县人民法院速裁庭自今年3月份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简便、有序的民事诉讼原则,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方便诉讼当事人,审判质效大幅提升,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诉讼难、诉讼累的实际问题。(蒙跃实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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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打架钢管爆头被赔偿5千余元 贞丰法官速审速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亮点黔西南 | 2014年06月11日 07:31:15 | 蒙跃实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贞丰县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快速、高效地审结了一起小学生健康权纠纷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2013年11月21日下午,原告孔某从连环乡学校放学回家,走到巧岩村上坡阳组蒋某家房屋后面时与同组的学生张某相遇。原告孔某和同路的吴某在嬉闹打玩时,不小心打到被告张某,双方产生矛盾。因被告张某年龄小个子矮,打不过原告孔某,于是找来一根钢管,朝原告孔某头部打去,孔某被打伤。张某的父母赶到现场后,将孔某送到贞丰县永丰医院治疗20天。随后,原告法定代理人向贞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请求。

    开庭审理后,法官认定被告张某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原告孔某对纠纷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遂依法判决被告张某的法定代理人杨某(系被告之母)赔偿孔某医疗费、门诊费、护理费、医鉴定费、住院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5426.60元。

    贞丰县人民法院速裁庭自今年3月份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简便、有序的民事诉讼原则,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方便诉讼当事人,审判质效大幅提升,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诉讼难、诉讼累的实际问题。(蒙跃实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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