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
亮点黔西南讯 “本人向组织作出郑重承诺:不出人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违诺愿接受组织处理”。这是黔西南州贞丰县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党员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书》的内容。
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活动办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有关要求,近日,贞丰县纪委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下发《关于印发<全县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从6月8日至7月10日,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中开展“不出人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违诺愿接受组织处理”的承诺活动。活动分为自查自纠和个人承诺、监督检查和整改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文件下发后,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及时将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向机关全体干部进行了传达,要求委局机关全体干部要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思想理念,率先垂范,带头签字背书,向组织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并组织委局机关、纪工委监察分局全体干部共50余人签订了承诺书。(王元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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