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七项规定”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
亮点黔西南讯 为把黔西南州贞丰建设成为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文明城市,按照“‘多彩贵州·秀美贞丰’文明行动”要求,贞丰县出台规范建筑工地的施工管理的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县城建筑工地的施工管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坚决杜绝建筑工地“脏、乱、差”。
一是规范完善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制度。全县各建筑工地,要将工地的安全制度、卫生制度等相关制度按照规范制定、完善,并在工地内进行上墙公示,有破损时要及时更新。
二是实施围栏围墙施工。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必须采用砌体砌筑围栏封闭施工,围栏高度不得低于2米,围栏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使用竹篱、彩条布、砌体干码等。施工场地进出口大门要设置企业标志;此外,还要求建筑施工场地必须在工地围墙围栏上设置文明行为标语或彩画图案、公益广告、党政中心工作标语、民族特色图案等围墙围栏文化(可以与建设单位宣传内容间隔设置,但不少于该围墙围栏的30%,使建筑工地围墙围栏无空墙空栏),图案或文字要求美观大方,有破损时及时更新,有效美化建筑工地和街道环境。
三是严禁占道堆放和占道施工。施工场地的临时设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须堆放在围栏内,严禁在围栏外堆放。施工工地的加工、制作等活动,必须在围栏内进行。
四是进行工地进出口硬化。工地进出道口、工地的道路要用砼实行硬覆盖,路面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
五是在工地进出道口设置冲洗设施。施工场地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洗车池应设在工地大门内距大门1m处,冲洗车的污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不能随意排放。
六是实行封闭运输。施工现场运送各种材料、混凝土、垃圾、渣土等须进行封闭式运输,车辆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和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七是实行专人保洁。施工现场应配置专职保洁员,负责工地内外保洁和“门前三包”,经常对工地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朱明辉 许振盘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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