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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168人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笔者从黔西南州贞丰县民政局了解到,贞丰县近期在进行的社会求助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核减取消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1168人。

今年7月,贞丰制定启动实施了《贞丰县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承诺回避和投诉举报制度》(试行),并对全县的社会救助进行了专项整治,通过全县阳光化拉网式集中排查复核,全县共核准清退了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1168人(其中:含165名国家公职人员的近亲属和42名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干部的近亲属264人),新增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91人,有547户2591人主动到乡民政办进行了低保备案。

据悉,今后,凡有申请享受和正在享受低保的城乡低保对象是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的近亲属的都将进行备案,并要求经办人员进行廉政承诺和回避、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公示和接受监督。县纪委设立了在线举报平台、县民政局、各乡(镇 街道办)均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随时接受社会监督。(李晶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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