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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强化措施确保办案工作安全文明

2015年01月09日 11:24:36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王元生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近年来,贞丰县纪委立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培训,完善设施,促进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有效地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开展。

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县纪委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案件检查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案件检查工作。实行县纪委常委班子分工负责制,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分管案件检查工作,副书记分管案件管理工作。落实办案责任,成立由案件检查室牵头,信访室、纪工委监察分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案件调查组,负责全县案件调查和督促指导工作。

强化培训,提高素质。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统一培训和跟班学习、集中学习和注重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加强纪检办案人员培训,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的相关规定,邀请州纪委有关领导到我县对全县案件查办工作进行指导,选派干部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北戴河培训中心、省委党校、州纪委、州委党校等地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信访初查、案件检查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等相关综合业务知识,全面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建谈话室,完善设施。按照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的指导和要求,近两年来,县委政府专题讨论并拨付了专款建设案件查办专门规范的谈话室。通过领导重视,上下联动,不断完善谈话室设施,我县第一个案件查办谈话室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正在启动第二个谈话室建设,为有效发挥办案的全程监督职能提供安全保障,着力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相互统一。

强化队伍,增强力量。落实“两个责任”,突出纪检监察机关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不再兼职。开展两轮内设机构调整,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加强队伍建设,整合办案力量。在全县设立14个乡(镇、街道)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强化民生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积极探索安全文明查办案件方法,牢固树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意识,始终坚持把安全文明办案放在首位,把握好安全文明办案中的关键环节,注重以人为本,人性化办案。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办案理念,强化制度建设,建立谈话室管理、办案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办法等制度,组织签订《落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制》,严明办案纪律,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依纪依法收缴和管理违纪资金,定期指导、督促、检查乡镇纪委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办案零差错、零事故、零违纪,努力实现案件查办工作“增数量、提质量、保安全”的目标。2014年,立党纪政纪案件63件,同比增加24件,上升61%;结案50件,处分52人,收缴违纪资金110余万元,移送司法机关7人。(王元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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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强化措施确保办案工作安全文明

亮点黔西南 | 2015年01月09日 11:24:36 | 王元生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近年来,贞丰县纪委立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培训,完善设施,促进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有效地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开展。

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县纪委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案件检查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案件检查工作。实行县纪委常委班子分工负责制,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分管案件检查工作,副书记分管案件管理工作。落实办案责任,成立由案件检查室牵头,信访室、纪工委监察分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案件调查组,负责全县案件调查和督促指导工作。

强化培训,提高素质。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统一培训和跟班学习、集中学习和注重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加强纪检办案人员培训,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的相关规定,邀请州纪委有关领导到我县对全县案件查办工作进行指导,选派干部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北戴河培训中心、省委党校、州纪委、州委党校等地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信访初查、案件检查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等相关综合业务知识,全面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建谈话室,完善设施。按照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的指导和要求,近两年来,县委政府专题讨论并拨付了专款建设案件查办专门规范的谈话室。通过领导重视,上下联动,不断完善谈话室设施,我县第一个案件查办谈话室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正在启动第二个谈话室建设,为有效发挥办案的全程监督职能提供安全保障,着力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相互统一。

强化队伍,增强力量。落实“两个责任”,突出纪检监察机关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不再兼职。开展两轮内设机构调整,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加强队伍建设,整合办案力量。在全县设立14个乡(镇、街道)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强化民生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积极探索安全文明查办案件方法,牢固树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意识,始终坚持把安全文明办案放在首位,把握好安全文明办案中的关键环节,注重以人为本,人性化办案。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办案理念,强化制度建设,建立谈话室管理、办案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办法等制度,组织签订《落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制》,严明办案纪律,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依纪依法收缴和管理违纪资金,定期指导、督促、检查乡镇纪委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办案零差错、零事故、零违纪,努力实现案件查办工作“增数量、提质量、保安全”的目标。2014年,立党纪政纪案件63件,同比增加24件,上升61%;结案50件,处分52人,收缴违纪资金110余万元,移送司法机关7人。(王元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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