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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人社局集中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

2015年01月15日 13:47:38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甘庆文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1月13日,贞丰县人社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第一期)》,县人社局谭应同副局长主持会议。

会上,县人社局纪检组长余仁艳同志组织学习了《中共贞丰县纪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的通知》(贞纪发〔2015〕1号)文件精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第一期)》中的十个案例进行全文学习。案例中,涉及到公款宴请、发放过节费、公款旅游、接受超标准宴请、以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举办“升学宴”和收受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问题。

谭应同副局长在会上传达了《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的全部内容。谭应同副局长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领会今天的学习内容,时刻把握好自己的思想政治“底线”,严守自身的思想政治“红线”。同时,要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第一期)》警醒自己,要做到“上班时间做优秀员工,下班时间做优秀公民”。为牢固树立良好的人社形象打下基础,也为推行“依法治国”传递“正能量”。(甘庆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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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人社局集中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

亮点黔西南 | 2015年01月15日 13:47:38 | 甘庆文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1月13日,贞丰县人社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第一期)》,县人社局谭应同副局长主持会议。

会上,县人社局纪检组长余仁艳同志组织学习了《中共贞丰县纪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的通知》(贞纪发〔2015〕1号)文件精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第一期)》中的十个案例进行全文学习。案例中,涉及到公款宴请、发放过节费、公款旅游、接受超标准宴请、以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举办“升学宴”和收受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问题。

谭应同副局长在会上传达了《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的全部内容。谭应同副局长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领会今天的学习内容,时刻把握好自己的思想政治“底线”,严守自身的思想政治“红线”。同时,要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第一期)》警醒自己,要做到“上班时间做优秀员工,下班时间做优秀公民”。为牢固树立良好的人社形象打下基础,也为推行“依法治国”传递“正能量”。(甘庆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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