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把干部考核重点向生态领域延伸 培育具有“绿色领导力”的干部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有关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是对人民群众期待良好生态环境的积极回应。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们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党委政府是主导力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关键所在。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关键的少数”,其决策和行政活动对地方生态环境的影响尤其重大。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如何,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能否落到实处。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干部选拔任用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要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就必须从制度上把履行生态环境建设职责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基础性环节。考核机制是否健全,对于考准、评实、用好干部,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干部选拔任用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由“软约束”变成“硬杠杆”,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与干部选拔任用的关联,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坚决扭转 “GDP至上”、“以总量论英雄”、“重经济增长、轻生态建设”等错误发展观念。通过健全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提拔任用一批具有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导能力的管理者,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终身追究制,对落实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记录在案,坚决追责。
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政绩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考核与运用相结合,通过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实施严格的考核,引导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完成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成绩突出的,给予大力表彰。对不按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约束性指标任务完成不好的,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不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故的,要实行严格问责,在评优评先、选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一票否决,以此来有效激励各级领导干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把考核结果与对干部的教育培训结合起来,思想是行动的先驱,要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把培育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力作为干部培训必修课程模块,通过围绕 “提升环境治理领导能力”、“绿色发展领导能力”等生态文明相关专题对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经济与环境综合决策能力,培育具有“绿色领导力”的干部。(胡凯 报道)

- 贞丰县平街乡开展夜间巡逻 确保辖区平安 2015-08-19 17:24:52
- 贞丰县龙场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 2015-08-19 15:19:24
- 黔西南州中级法院院长唐宏到贞丰法院看望退休干部 2015-08-19 14:00:28
- 贞丰县连环乡多部门联合开展河湖综合专项执法检查 2015-08-19 10:56:03
- 贞丰县白层镇:农民的欢笑 来自村容改造 2015-08-19 10:35:05
- 贞丰教育局开展班班通学校教师分期分批专业化培训 2015-08-19 10:18:27
- 贞丰县小屯镇“五长”制强化“控辍保学”工作 2015-08-18 08:00:08
- 贞丰县白层镇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2015-08-17 15:09:11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