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库|教育|房产|旅游|公告|汽车|财经|健康
你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贞丰

贞丰:“高悬利剑”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继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印发后,最新出台的一项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配套政策文件,《办法》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领导干部不仅在任期内还在任期结束后,出现的生态问题进行追究,意味着党政领导干部保不住生态就保不住头上的“乌纱”,这真正体现了党和政府建设生态文明高度负责的勇气和决心,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实质问责阶段。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生态环境不仅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更是人类生存的前提。在经济转型升级,新常态倒逼的当下,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暂时繁荣的发展模式已经成为发展不可承受之重,保护生态环境刻不容缓。《办法》的出台堪称用制度保护生态安全的里程碑,昭示罔顾环保大肆上马政绩工程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将成为新的政绩考核指挥棒。《办法》明确,领导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和生态环境监管、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违反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将受到从责令公开道歉到免职等形式的问责,涉嫌犯罪的还将被移送司法机关。《办法》更是细化了追责形式,抓住了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调“党政同责”,明确了权责相统一,将党委系统的干部纳入了问责体系之中。这样消除了以往只在行政系统问责,而同样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委系统却“置身事外”的弊端。建立起用制度治党、严格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环境行为的长效机制,突出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显性责任即时惩戒,隐性责任终身追究,这无疑是给那些随意决策而遗祸万年、遗毒子孙的领导干部套上了终身追责的“紧箍咒”。
《办法》的出台目的不在于追究多少干部、而在于“高悬利剑”,起预防和震慑作用。我们必须牢牢守住“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原则,用制度倒逼党政领导转变执政理念,让制度成为“红线”、“屏障”、“利剑”,无论哪一级领导干部都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必诛之”,只有这样才能起预防和震慑作用,才能督促领导干部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才能实现领导干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要追究,才能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胡凯 报道)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
 网友评论  (共有 0 条评论)  
姓名: (文明上网,从理性发言)
匿名发表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

亮点黔西南 版权所有 Ldqx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59-3224873 网站地图 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