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司机撞人致死亡逃逸 贞丰交警五小时破案
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恶性交通肇事案。
亮点黔西南讯 2015年11月9日,贞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了侦破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恶性交通肇事案,夜以继日,通宵加班,五小时内成功侦破案件,受到受害方和当地群众的好评。
11月9日22时 10分许,在贞丰县210省道80KM+100M(小地名:黄腊田)处,一辆面包车将一位55岁的中年男子撞倒在路上,未作丝毫停留逃逸,只留下倒在血泊中痛苦地抽搐老人,而这位老人在后边赶到的亲属和群众送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接警后,民警们立即赶赴现场,经勘查查明,该案系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恶性交通肇事案件,肇事车辆已逃逸现场,疑为一辆面包车,肇事前沿210省道自北往南行驶,行至210省道80KM+100M (小地名:黄腊田)处时,与在在道路上行走的行人田某某相撞,造成田某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途中死亡。而现场除遗留有肇该车前保险杠少许碎片,再无其他有价值的线索,且事发时在夜晚,周边店面均已关门,路上行人稀少,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不小的困难。
贞丰交警大队迅速启动交通事故逃逸侦破方案,成立“11·9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专案组,将全部警力投入到该案的侦破工作中。专案组通过周密分析,并利用各种科技手段,追踪车辆行驶轨迹,确定侦破方向,通过仔细比对排查,发现肇事车辆肇事后沿210省道往贞丰县城区逃跑,并一路追踪,发现该车在行驶至贞丰县工业园区后消失。通过对该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终于在贞丰工业园区胖四娘食品加工厂内查到一辆贵EYXXX号小型面包车,驾驶人未在现场,该车前保险杠及前档玻璃损坏,经比对,该车损坏部位、破碎部件与现场遗留物品完全一致。经查询该车档案,发现该车登记所有人名叫胡某某,登记地和户籍地均重庆市綦江县扶欢镇文峰村,但登记电话已关机,办案民警又通过多种渠道联系上车辆登记所有人胡某某,得知该车肇事时系其爱人王某某驾驶,但王某某并未与胡某某在一起,民警便请胡某某督促王某某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11月10日02时30分许,王某某来到贞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对其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至此,本案顺利告破。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等待王某某将是法律的惩罚。(刘林林 王玮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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