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参加工作男子驾车致人死亡 逃逸12年后被查获
图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指认十余年前交通肇事现场。
亮点黔西南讯 1月12日,随着犯罪嫌疑人陈某如实供述其十年前的犯罪行为,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让受害人犹某某及其亲属沉冤十年的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告破。
1月7日15时许,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十多年前,陈某驾驶车辆在珉谷镇双乳峰路段撞死一名行人后逃逸。获此线索后,县公安局领导陈照明高度重视,立即指令事故中队查阅此案卷宗。办案民警克服当年的办案民警多数已调离或退休、时间跨度极大的困难,认真了解和查阅本案卷宗,并迅速抽调办案精英,组成由大队领导亲自挂帅的专案组。专案组通过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并与兄弟县的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对本案进行深入调查。经多方调查取证,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及相关证人。为确保案件能成攻侦破,专案组制定了周密而细致的侦破方案,于1月12日上午9时许,同时传唤犯罪嫌疑人并通知涉案证人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犯罪嫌疑人陈某归案后,自以为案发有十余年,公安机关并没有掌握什么过硬的证据,一口咬定未驾车撞人致死后逃逸的事实,虽然办案民警做了大量的工作,反复向他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但犯罪嫌疑人陈某仍紧咬紧牙关,拒不承认其犯罪事实,案件侦破陷入死胡同。为此,大队领导立即指示民警调整破案思路,先从侧面对涉案证人依法调查取证,使本案的侦破工作有了巨大的进展。然后再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在办案民警强大的政策攻势下,陈某的心理防线终于被突破,从而如实交代了其犯罪经过:2004年5月29日,陈某驾驶其单位的无牌北京牌吉普车从者相载尹某等六人往贞丰县城方向行驶,于当日18时35分许行至210省道77KM+900M(小地名:厂洋)处时,与坐在道路右侧的行人犹某某相撞,造成犹某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因当时家庭困难,又刚参加工作,心里害怕,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逸。
至此,犯罪嫌疑人陈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告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涉嫌交通肇事罪嫌疑人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王玮 刘林林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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