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长田财政分局工作员王建新受警告处分
亮点黔西南讯 据黔西南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日前,贞丰县长田财政分局工作员王建新违规办酒席受警告处分。
经查,王建新于2015年8月22日借用其内弟雷某操办搬家酒的机会,合伙在长田镇金叶新村移民街操办酒宴为其考上大学的女儿请客,酒席规模20余桌,收受礼金6350元。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贞丰县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建新警告处分。其所收礼金已按规定上缴。(贞丰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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