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一季度立党纪政纪案件41件处分19人
2017年04月13日 09:27:01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作者:
今年以来,贞丰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季度共立党纪政纪案件41件、处分19人。
加强组织协调,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监督和严格审查把关;完善“两个责任”考核。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开展脱贫攻坚督战工作。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过节承诺签字工作,认真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信贷扶贫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情况专项监察的“3+2”专项监察“回头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脱贫攻坚督战一号令。突出纪律审查职能,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建立督查长效机制,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层层开展约谈和述职述廉工作,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重要时间、重要节点,建立作风督查长效机制。在全县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对元旦、春节期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一寸不让、露头就打,持续发力,强化震慑,传递压力。建立作风督查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1至3月,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0件,立党纪政纪案件41件4,结案20件,处分19人(其中党纪处分13人,政纪处分9人),受党政纪双重处分3人;立乡科级干部8人,收缴违纪资金10万余元;同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个,处理10人(其中,乡科级2人,党政纪处分2人),党政纪处分10人。对上班迟到和无顾不到岗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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