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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鲁贡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2017年04月26日 08:30:42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商杰 谭滔滔

4月20日,在贞丰县鲁贡镇调委会调解员的努力下,成功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据了解,2017年4月10日19日许,韦某某驾驶一辆双排座货车行至鲁贡镇板怀村大湾时,在超车过程中不慎挂倒同向行驶的吴某某与王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造成吴某某、王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后韦某某自行将吴某某、王某某送至医院治疗,治疗出院后,于4月20日15许韦某某、吴某某一同到派出所申请调解。
接到申请后,鲁贡镇派出所、司法所立即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本着平等自愿、合法合理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讲法律,分别对当事双方进行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韦某某支付吴某某未结算的医药费及其他费用700元(在住院过程中已支付吴某某、王某某两人的医药费共计1200元),至此,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圆满完成。
(商杰 谭滔滔)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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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鲁贡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亮点黔西南 | 2017年04月26日 08:30:42 | 商杰 谭滔滔

4月20日,在贞丰县鲁贡镇调委会调解员的努力下,成功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据了解,2017年4月10日19日许,韦某某驾驶一辆双排座货车行至鲁贡镇板怀村大湾时,在超车过程中不慎挂倒同向行驶的吴某某与王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造成吴某某、王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后韦某某自行将吴某某、王某某送至医院治疗,治疗出院后,于4月20日15许韦某某、吴某某一同到派出所申请调解。
接到申请后,鲁贡镇派出所、司法所立即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本着平等自愿、合法合理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讲法律,分别对当事双方进行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韦某某支付吴某某未结算的医药费及其他费用700元(在住院过程中已支付吴某某、王某某两人的医药费共计1200元),至此,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圆满完成。
(商杰 谭滔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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