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院未检组严把证据关 依法及时纠正一起即将发生的错案
证据是案件的灵魂,是查明事实的唯一手段。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让我们来看看贞丰未检组是如何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如何把好刑事诉讼第一关?
近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组在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吴某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特别程序案件时,及时到看守所提讯吴某,通知其母亲到场,办案人员了解案情后,对吴某作案时年龄存有疑问。
为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秉持良好的职业素养。随后,未检组办案人员通知其母亲到贞丰县院办案区进行询问,认真听取其母亲的意见。在询问的过程中,其母亲表示吴某的实际年龄只有15周岁,并向办案人员提供了证明吴某出生年月的命簿。
贞丰县院在接到命簿的第一时间,为了证明该命簿的客观性、真实性,立即与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取得联系,向办案人员说明吴某的实际年龄可能未达刑事责任。并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引导其调查取证的方向,及时到吴某所在的乡村进行就地办案,对关键证据进行收集和固定。由于未检组的侦查监督有效且有针对性,经查实,吴某的实际年龄为15周岁,未达刑事责任,未检组依据收集的新证据依法对吴某决定不批准逮捕。
案件虽然了结,但办案人员依然心系吴某未来的人生路?因在办理该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吴某作案有一定的随意性,了解到其家庭特殊(父亲已过世,母亲独自抚养三个孩子,其中两个孩子上大学),为帮助该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使其转变思想、矫正行为、重塑道德、健康成长,未检组建议公安机关将吴某送去贞丰仁智学校(育新工程)接受教育,并向其母亲说明了利弊,听取了其母亲的意见。其母亲对办案人员切实为其家庭考虑,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表示十分的感谢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直以来,未检组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都强调年龄是整个案件的重中之重,都会事先制作好讯问提纲,严把证据关,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履行好监督职责,提高侦监工作水平。
法律链接
刑事责任年龄是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对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一个关键环节,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管教。”
(龚贵林)
责编:张椹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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