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成功抓获一在逃社区服刑人员
2017年9月29日23时许,贞丰县司法局办案人员在本县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成功将脱管在逃的社区服刑人员姚某抓获归案,并对其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社区矫正人员姚某,男,2000年11月生,贵州省贞丰县人。姚某因犯盗窃罪,经贞丰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法律文书生效后,贞丰县人民法院向贞丰县司法局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同时并书面告知姚某到贞丰县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姚某一直未到贞丰县司法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经司法行政机关多次追查及书面告知其家属,要求姚某到司法局报到。但姚某一直去向不明,已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贞丰县司法局立即启动收监程序,提请原判法院对姚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建议。2017年5月,贞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对姚某撤销缓刑,作出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决定。
贞丰县人民法院的收监执行的裁定生效后,社区服刑人员姚某仍下落不明。针对上述情况,贞丰县司法局党组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与本县公安机关进行协调和沟通,对在逃的社区服刑人员姚某实施网上追逃,同时与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各种追逃措施,制定有效的追查方案,不能让其继续危害社会。县司法局领导下达命令,要求办案人员一定要在本年度国庆节之前追查到罪犯姚某,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交一份平安的答卷。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通过贞丰县司法局党组对追查工作的精心安排和缜密部署,于2017年9月27日,办案人员终于获得有关情报,得知逃犯在贞丰县城内活动的信息。在贞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司法局办案人员于9月28日深夜,在县城内一酒吧内,成功将脱管在逃的社区服刑人员姚某抓获缉拿归案。
目前,姚某被羁押在贞丰县看守所,择日将被押往有关监狱执行其原判刑罚。在悔恨的泪水中,姚某深刻的认识到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黄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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