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县人民法院工作站正式成立
揭牌仪式。
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诉讼及申诉权利中的作用,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近日,贞丰县司法局根据黔司发(2017)42号文件要求,在贞丰县人民法院举行了“法律援助中心驻县人民法院工作站”揭牌仪式。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丽萍,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梁昌焱、郎兴龙一行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天才,立案庭庭长潘杰等参加揭牌仪式。
工作制度。
在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的具体措施,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明晰司法职权、完善司法责任制、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建立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提高诉讼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益的有效措施,是加强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案件、开展诉讼指引、提供公益服务的有效途径,是拓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节约诉讼成本的具体实践。
合影留念。
揭牌仪式结束后,县司法局副局长张丽萍介绍,该法律援助工作站将由法律援助中心选派热心公益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律师志愿者轮流坐堂值班,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受理援助申请、诉前矛盾纠纷化解以及开展法治宣传、促进息诉罢访等工作。特别是对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决,提出民事、行政(含国家赔偿)再审申请和刑事申诉的,如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代理人的,可直接向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非诉调解的功能,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贞丰贡献力量。
(雷森)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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