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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李某某网上辱骂交警 行政拘留九日罚款500元

2018年05月08日 09:18:08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贞丰公安
5月3日晚,一陌陌网名为“姐夫”的人员在网上发帖公然辱骂贞丰公安交警部门人员,内容低俗不堪,引起一定社会反响。
贞丰县公安局获悉网上信息后,迅速采取措施,将李某某带回询问。原来,李某某因5月3日将一辆蓝色小型汽车违停在贞丰县博爱医院门口人行道上,后被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56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的行为不满,就在网上发帖辱骂交警执法人员。
在贞丰公安局民警的法律法规宣传下,李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的事实及在社交软件陌陌上使用极端粗俗的语言公然辱骂民警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李某某被给予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贞丰县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网络绝不是法外逍遥之地,辱警袭警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市民对警察执法有疑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和举报,冷静理智应对,切勿转载恶意诽谤、侮辱人民警察的视频、信息、评论等,否则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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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李某某网上辱骂交警 行政拘留九日罚款500元

亮点黔西南 | 2018年05月08日 09:18:08 | 贞丰公安
5月3日晚,一陌陌网名为“姐夫”的人员在网上发帖公然辱骂贞丰公安交警部门人员,内容低俗不堪,引起一定社会反响。
贞丰县公安局获悉网上信息后,迅速采取措施,将李某某带回询问。原来,李某某因5月3日将一辆蓝色小型汽车违停在贞丰县博爱医院门口人行道上,后被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56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的行为不满,就在网上发帖辱骂交警执法人员。
在贞丰公安局民警的法律法规宣传下,李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的事实及在社交软件陌陌上使用极端粗俗的语言公然辱骂民警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李某某被给予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贞丰县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网络绝不是法外逍遥之地,辱警袭警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市民对警察执法有疑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和举报,冷静理智应对,切勿转载恶意诽谤、侮辱人民警察的视频、信息、评论等,否则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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