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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车辆弯道占线行驶 两车相撞致一车车头严重毁损

2018年07月21日 08:46:52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罗丹梅


两车相撞。

  7月18日,在黔西南州贞丰县连环乡关山村打盲一弯道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其中一辆车车头严重受损,所幸无人员伤亡。



车头严重毁损。

  当日11时许,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辖区连环乡关山村打盲弯道发生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连环交警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发生事故的皮卡车和轻型仓栅式货车横向停在弯道中间,两车车身均不同程度损毁,其中皮卡车车头严重毁损,引擎盖“翘”起来,汽车零部件散落一地。民警考虑到此处来往车辆较多,为避免发生交通阻塞,民警立即勘查事故现场,并恢复交通秩序。

  在现场,当执勤民警询问当时情况时,小货车司机陶某说:自己驾驶的轻型仓栅式货车由贞丰至册亨方向行驶,当行驶至连环乡关山村打盲处弯道处,与一辆班车会车完毕二档起步时,就看见一辆皮卡车“歪歪扭扭”的冲过来,自己迅速打方向躲避,不料自己的车辆还没来得及避让,只听“咚”的一声巨响,皮卡车就撞到了他驾驶的小货车的左侧。据调查,陶某驾驶的小货车在该弯道行驶时遇相对方向行驶的皮卡车时,未靠右侧通行,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需承担全部责任。”之规定,小货车驾驶员陶某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这个交警温馨提示:在行车经过弯道时,应提前控制好车速,及时鸣笛提示,减速靠右行驶,确保行车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罗丹梅)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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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车辆弯道占线行驶 两车相撞致一车车头严重毁损

亮点黔西南 | 2018年07月21日 08:46:52 | 罗丹梅


两车相撞。

  7月18日,在黔西南州贞丰县连环乡关山村打盲一弯道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其中一辆车车头严重受损,所幸无人员伤亡。



车头严重毁损。

  当日11时许,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辖区连环乡关山村打盲弯道发生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连环交警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发生事故的皮卡车和轻型仓栅式货车横向停在弯道中间,两车车身均不同程度损毁,其中皮卡车车头严重毁损,引擎盖“翘”起来,汽车零部件散落一地。民警考虑到此处来往车辆较多,为避免发生交通阻塞,民警立即勘查事故现场,并恢复交通秩序。

  在现场,当执勤民警询问当时情况时,小货车司机陶某说:自己驾驶的轻型仓栅式货车由贞丰至册亨方向行驶,当行驶至连环乡关山村打盲处弯道处,与一辆班车会车完毕二档起步时,就看见一辆皮卡车“歪歪扭扭”的冲过来,自己迅速打方向躲避,不料自己的车辆还没来得及避让,只听“咚”的一声巨响,皮卡车就撞到了他驾驶的小货车的左侧。据调查,陶某驾驶的小货车在该弯道行驶时遇相对方向行驶的皮卡车时,未靠右侧通行,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需承担全部责任。”之规定,小货车驾驶员陶某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这个交警温馨提示:在行车经过弯道时,应提前控制好车速,及时鸣笛提示,减速靠右行驶,确保行车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罗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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