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少年无证驾驶摩托路口相撞 车上两人“飞”出19米远
8月23日,黔西南州贞丰县者相镇断安线59公里+850米处(小地名:猫粮坝)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摩托车行驶到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一车转弯未让行,另一车没有减速而迎头相撞。相撞后,其中一辆摩托车连人带车飞到19米外,所幸,该次事故双方驾乘人员只是受了点轻伤。
16时许,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接警后,大队事故值班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在现场,民警看到一辆摩托车倒在公路一旁,车旁还有些许散落的蔬菜和肉;另一辆摩托车倒在路边公交车站候车站台。通过调取了路口监控和询问双方驾驶员及勘察事故现场了解到:事发时,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着一个亲戚由者相镇方向左转往猫粮坝村行驶,当行驶至猫粮坝路口时,远远看见一辆摩托车朝自己行驶过来,以为对方会减速;而左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着朋友由北盘江镇往者相镇方向行驶,当行驶到猫粮坝路口时候也以为对向转弯的车辆会让自己先行就未减速,才导致两车相撞。杨某驾驶的二轮摩托在通过无信号灯的路口时,转弯未让直行,左某驾驶的二轮摩托在通过交叉路口路段时,未保持安全车速,导致两车相撞后,左某与朋友连人带车“飞”到19米开外的公交站台处。经进一步调查,直行车辆驾驶员左某今年只有17岁,并未达到法定考取驾驶证年龄,属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应承担该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并将受到处于200元的行政处罚;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注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经过交叉路口时,未注意安全驾驶,应承担该起事故中的次要责任,并将受到处于300元的行政处罚。
贞丰交警温馨提示:驾驶机动车上路一定要办理完相关证件后才能上路行驶,机动车在通过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在行驶过程中,不管是直行还是转弯,一定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速度行驶。
(罗丹梅)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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